在专利侵权案件中陪审团的裁决如何推翻? 威斯康星州诉苹果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陪审团的裁决如何推翻? 威斯康星州诉苹果

专利是由政府授予发明人的一组专有权利。 发明者通过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专利, 证明本发明符合授予专利保护的所有要求。 在美国, 审查专利申请的机构是美国专利商标局。 当发明者提交专利申请, 证明发明是新的, 有用的, 不明显比发明者被授予某些专有权利的发明。 专利授予专利的拥有者在美国制造、使用、出售或进口本发明的专有权利。 如果专利所有者以外的人试图行使可能是专利侵权的权利之一。 专利所有者可以提起诉讼, 以获得禁止专利侵权的禁令, 或因已发生的专利侵权而获得货币损害赔偿。

专利侵权诉讼是较为复杂的诉讼类型之一。 由于专利涉及复杂的技术和大量的证据, 与专利有关的诉讼可能会非常混乱或乏味。 有时陪审团的人会被证据分心 专利拥有人有可能拥有有效的专利, 在审判中说服陪审团被告侵犯了专利, 但仍因上诉法院认定证据不支持判决而败诉。 上诉专利侵权案件的检验是合理的陪审员标准。

一个例子说明了合理的陪审员标准是威斯康星州校友研究基金会 v. 苹果公司, 2017-2265, 2017-2380 (c.a.f. C. 2018)。 本案例围绕着计算机芯片正在处理的计算机指令的预测方法。 威斯康星州校友研究基金会对一种方法进行了专利, 通过预测程序中接下来会出现哪些操作来提高计算机芯片的运行速度。 苹果的电脑芯片采用了预测计算的方法。

威斯康星州校友研究基金会控告苹果公司侵犯美国专利5781752号。陪审团发现, 有关专利是有效的, 苹果对专利的侵权负责, 陪审团授予威斯康星州校友研究基金会2亿3400万美元的赔偿金。地方法院驳回了苹果的审判后动议, 作为法律问题和新的审判。苹果对此案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巡回法院还发现, 专利是有效的, 但超过了陪审团对损害赔偿的裁决。 联邦巡回调查发现没有合理的陪审员可以根据证据发现侵权行为
在审判责任阶段提出。 因此, 基本上联邦电路认为, 专利是有效的, 但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苹果侵犯了专利。

联邦巡回法院推翻了陪审团的判决, 因为法庭认定, “特别 ” 的定义在审判中没有得到适当的解释。 专利法的一个棘手方面是, 专利声明的语言严格地由专利的描述部分定义。在英语中, 根据对话的上下文来扩展单词的定义是很常见的, 在专利法中, 单词的定义仅限于描述部分中的使用方式。 在本案中, 专利索赔说, 某一特定指令将一定载入。 陪审团特别解释了包括指令组, 但专利描述只描述了加载单个特定函数。 出于这个原因, 联邦巡回法院发现陪审团的裁决不受证据的支持, 致使判决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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