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洋流命名的啤酒厂之间的商标纠纷中,初步禁令被驳回。LOW TIDE诉TIDELAND案

在以洋流命名的啤酒厂之间的商标纠纷中,初步禁令被驳回。LOW TIDE诉TIDELAND案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生产商用来区分其产品在市场上的东西。 任何旨在告知生产产品的消费者的产品都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 美国商标法赋予商标使用者防止他人以可能导致消费者混乱的方式使用商标的权利。 如果商标品牌产品所有者以外的人以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生产公司的身份感到困惑的方式,则可以被视为商标侵权。 商标所有人可以提起诉讼,以禁令阻止商标侵权,并为已经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获得金钱赔偿。
商标法不存在真空。 商标侵权诉讼中的原告要想获得最佳效果,其律师必须熟悉商标法以外的其他几个法律分支。 商标侵权案件中律师应当熟悉的法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禁令。 禁令是法院命令,要求一个人做或停止做具体行动。禁令有三种类型: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和永久禁令。 临时限制令和初步禁令允许原告在审判期间暂时停止贸易侵权。 如果法院认定金钱损失不足,可以作为判决的一部分实施永久禁令。
初步禁令的目的只是保留当事方的相对立场,直到可以就案情进行审判。寻求初步禁令的原告必须确定:(1) 他很可能根据案情胜诉:(2) 在没有初步救济的情况下,他可能会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3) 股票的余额对他有利;(4) 禁令符合公众利益。 寻求初步禁令的一方必须明确表明,它很可能在案情上取得成功。 初步禁令是一种非常补救措施,只有在明确表明原告有权获得这种救济后才能作出。 抽象地应用这些规则可能会令人困惑,因此研究案例法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原告何时有权获得初步禁令。
低潮酿造, 有限责任公司, vs. 潮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1-cv-0775 (D.C.SC 2021) 是商标原告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未获得初步禁令的一个例子。
原告低潮于2016年3月在约翰斯岛开设了啤酒厂和水龙头。 原告注册了域名,lowtidebrewing.com,并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了”低潮酿造”一词。
被告潮地成立于2019年8月,2021年3月开始在北查尔斯顿作为工艺啤酒厂和水龙头,名为”潮地酿造”。
工艺酿造社区相对较小,两家公司的所有者在同一社交圈中旅行。 被告曾一度告诉原告,他正计划命名他的啤酒厂潮汐酿造,原告建议被告选择另一个名字。 2020年10月,被告宣布从他曾经拥有的一家已倒闭的啤酒厂的社交媒体账户中开设”潮地酿造”。原告随后提起诉讼,主张包括联邦商标侵权在内的索赔,并要求下达初步禁令。 原告特别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继续侵犯和侵犯低潮的独特和驰名商标”。
地区法院在裁决中讨论了初步禁令测试的每一个阶段。 法院认定,尽管原告的商标是联邦注册的,但其独特性不足以构成初步禁令。 被告出示了800个联邦注册商标的证据,以及近1000家企业以他们的名义使用”潮汐”一词的证据。 此外,原告没有提出消费者困惑的证据。 鉴于这一证据,法院认定原告没有证明他有可能胜诉,并拒绝下达初步禁令。
法院否认初步禁令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只是没有为这项审前动议提出足够的证据。 案件的最终结果将取决于随着案件的进展而提出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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