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如何衡量商标的独特性?

在美国如何衡量商标的独特性?

商标用于识别消费者的产品来源。商标的实力与商标的独特性直接相关。商标独特性范围从任意或奇特,到暗示,其次只是描述性事物,最后是通用术语。商标的独特性直接影响商标是否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主要商标注册登记,以及法院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

第二巡回法庭案例–Abercrombie&Fitch Co.诉狩猎世界537 F.2d 4(1976年第二号)在美国确定了商标特征的范围,将商标划分为不同程度保护的商标。法院通常会说出沿着以下“特色范围”的标记,在美国也被称为“Abercrombie分类”或“Abercrombie因素”。

通常被称为“本质上独特的”标记的无所不在,任意和暗示性的商标可以在商标委托注册簿上注册,无需获得明确的证明。

奇怪的标记包含仅为作为商标或服务标记而发明的术语。这样的标记包括在语言中是未知的(例如,PEPSI,KODAK和EXXON)或完全不常用的词语。

任意标记包含通用语言使用的词语,但用于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时,不建议或描述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成分,质量或特征(例如,计算机的APPLE;威士忌的OLD CROW )。任意标记是以意想不到或不常见的方式使用的已知字。

有意义的标志是当应用于有争议的商品或服务时,需要想象力,想法或看法来得出关于这些商品或服务性质的结论。因此,一个暗示性术语不同于一个描述性术语,它立即告诉某些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内容。不一致是一个强烈的迹象表明一个标记是暗示性的,而不仅仅是描述性的。如果消费者需要停止思考用作商标的单词或阶段的含义,则可能会将该标记视为暗示而不是描述性的。

描述性标记仅仅是描述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成分,质量,特征,功能,特征,用途或用途的标记。如果立即传达关于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特征,功能或特征的知识,则商标也被认为仅仅是描述性的。商标是否仅仅是描述性的决定,必须与寻求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相关,而不是摘要。这需要考虑使用或打算与这些商品/服务相关联的商标的背景,以及商标对市场上商品或服务的平均购买者可能具有的重要性。被认为仅仅是描述性的商标不能被注册为商标,而没有获得明显的特征或次要含义的证据。次要含义表示,虽然商标在其面部描述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认可商标具有来源指示功能。一旦可以看出描述性术语或短语已经实现了这个“第二意义”(第一个含义是术语或短语的一般理解的含义),则开发出可以保护的商标。中等意义可以通过长期使用或大量的广告宣传来实现。通常通过使用消费者调查来证明获得次要含义,这表明消费者认为消费者将品牌标识为品牌,如“FORD”,而不是像“可靠”这样的描述性术语。

通用条款是相关采购公众主要理解为商品或服务的共同或类名称的术语。这些条款无法作为可注册的商标作为来源,并且不能根据§2(f)或补充登记册在Principal Register注册。当商标完全由通用措辞组成时,商标中的部分或全部措辞是通用措辞的语音等同物,即使在正确的拼写中,也可以不补充整个商标,并批准在补充登记册上注册。免责声明不会将其注册为不可注册的通用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