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馅饼的商标侵权诉讼对报纸被驳回。 RUPP v. COURIER

基于馅饼的商标侵权诉讼对报纸被驳回。 RUPP v. COURIER

商标法通过阻止其他企业采用与另一家企业的品牌”令人困惑地相似”的名称或徽标来保护企业的商业身份或品牌。 传统上,商标被视为一种符号、词语或短语,但企业用来为其商品打上品牌的任何内容都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 在美国,商标所有者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其商标,以加强与商标相关的权利。 但是,商标所有者无需注册商标即可对商标主张优先权。 第一个使用商标来品牌商品的企业被视为商标的高级用户。 商标的后续用户被视为初级用户。如果初级用户对产品进行品牌品牌,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初级用户产品与高级用户产品,则可视为商标侵权。

授予商标所有者的权利相对广泛,但有一些限制。 商标法没有授予商标所有人停止使用商标词或短语的权利。 合理使用是授予商标所有人权利的重要限制。 但更根本的是,如果商标词以非商标方式使用,那么消费者的混乱就不存在了。 如果消费者不太可能感到困惑,那么商标侵权就不会发生。

ALAN RUPP诉公司,3:18-CV-277(2020年W.D.KY)是一个案例,它说明了以非商标方式使用的商标。

本案的原告拥有在美国销售的”知名巧克力坚果派”的商标DERBY-PIE。该商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1954年,在肯塔基州前景的梅尔罗斯酒店首次创作,DERBY-PIE®手工制作,将”巧克力和选择核桃”折叠成”腐朽文件”,并将其烘焙在”精致的地壳”中。

本案的被告是一名报纸出版商。  在2017年肯塔基德比的那天,被告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是”波旁让这个德比派成为州原创。 在这篇文章中,被告提供了”德比巧克力胡桃馅饼”的配方。 原告致信被告,称该条”构成明知侵权”原告商标。

2017年6月,被告发表了第二篇关于德比城马卡龙的文章,这是一家独立的、当地拥有的专门经营龙龙的商店,”法国杏仁面粉糕点”。 在这篇文章中,被告给照片加上了”德比派、薄荷朱勒普和德比城马卡龙的桃茶马卡龙”

2018 年 5 月,原告对被告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指控被告通过发布条款违反了《兰汉姆法案》第 15 条§1114 和 15 U.S.C.A. § 1125。 原告要求赔偿25万美元,惩罚性赔偿75万美元。被告提出,申诉因未提出索赔而被驳回。

法院批准了被告的驳回请求。 法院认定,原告没有令人信服地证明存在消费者混淆的风险,因为两个条款都明确和反复地确定产品来源为DERBY-PIE以外的产品。 第一篇文章,”来自船长宿舍的巧克力胡桃馅饼”将食谱的来源确定为船长的宿舍,而不是DERBY-PIE。 第二篇文章用德比派来描述马卡龙的味道,而不是暗示马卡龙是由DERBY-PIE生产的。 法院的结论是,两篇文章都没有使用Derby馅饼作为商标来指示产品的来源。

由于被告使用Derby馅饼的非商标方式,法院认为商标侵权法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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