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尔巴萨的制作人争夺姓氏。 TARNOWSKI KIELBASA v. TARNOWSKI BROS KIELBASA

基尔巴萨的制作人争夺姓氏。 TARNOWSKI KIELBASA v. TARNOWSKI BROS KIELBASA

商标是标识和区分一方产品与竞争产品之一的词、短语、符号或设计。 美国的商标权来自商业中商标的实际使用。只要您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商标来指示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商标就可以永久存在。 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注册该商标并不是强制性的,必须拥有商标权。商标的普通法权利可以完全基于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而获得,无需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注册。然而,联邦注册商标与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商标所有者若干优势。

15 美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 – 不得拒绝以该商标的性质将申请人的货物与其他货物区分为商标,除非其性质。(e) 由一个标记组成…(4)主要只是一个姓氏。 这不是完全禁止将个人名称注册为商标,但它造成了一个必须超越的障碍。 超过 15 U.S.C. §1052(e)(4) 必须证明该商标对公众具有次要意义;公众将申请人的产品和服务与商标关联。

人的名字是个人拥有的最有价值的知识产权。 一个人的良好名声是他们在社会中地位不可或缺的因素。 许多人也用他们的个人名字作为他们的商业名称。使用企业名称不一定有资格作为商标使用,但使用企业名称作为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可能将其限定为企业名称和商标。许多州和地方司法管辖区注册企业名称,作为获得作为公司实体开展业务的证书的一部分。  一个州授权以特定名称组建企业并不一定授予商标权,并且州不需要在名称上证明商标才能形成企业。 个人在经营中可以使用个人姓名,在商业上使用个人姓名获得商标权。 然而,仅仅因为一个人被允许使用他们的名字成立公司并不意味着他们免于商标侵权诉讼。 商标的高级用户可以声称初级使用是侵犯商标。

JOHN T. WISHNEFSKI t/d/b/a TARNOSKI’s KIELBASA INC.,诉 MARK TARNOWSKI d/b/a TARNOWSKI BROS KIELBASA,3:20-cv-00175(M.D.PA 2020 年)是一个围绕用作商标的姓氏的案例。

本案的原告经营TARNOSKI的KIELBASA。 基尔巴萨是一种起源于波兰的香料香肠。 原告的产品因质量而多次获奖。 原告于2017年注册了该企业名称作为商标,并在2011年首次使用。 该商标于2018年被列入补充商标注册。

被告在原告附近经营一家竞争企业,出售基尔巴萨。 经营这些企业的人没有关系。 目前还不清楚TARNOWSKIBROSKIELBASA何时开始使用这个名字来销售产品。 原告于2020年2月以商标侵权罪对被告提起诉讼,没有律师。

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个开放和关闭的情况下。 然而,原告的商标在补充注册簿上注册的事实使事情复杂化。 通常很难证明对补充注册簿上所列商标的侵权,因为这种注册是商标所有者承认该商标不够独特,无法列入主登记册。 补充登记册不给予有效性推定,也不给予所有权推定。 原告需要证明这些事情之前,消费者混淆的问题可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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