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包商在针对云存储提供商的商标争议中败诉。IRONHAWK v. DROPBOX
政府承包商在针对云存储提供商的商标争议中败诉。IRONHAWK v. DROPBOX
商标是产品生产者用来区分其产品和竞争对手产品的东西。 消费者在商标和理想产品之间的关联是商标的主要价值。 更独特的商标更容易为消费者识别。 商标的独特性从任意或幻想到暗示,然后是描述性物质,最后是通用术语。商标的强弱与商标的独特性直接相关。 商标的独特性直接影响到商标能否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主要商标注册注册,以及法院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何对待该商标。
幻想、任意和暗示性的商标,通常被称为”固有的独特”商标。暗示性商标是指在应用于所针对的商品或服务时,需要想象力、思想或感知才能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得出结论的商标。
仅描述性标记是指描述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成分、质量、特征、功能、功能、用途或使用的标记。如果商标立即传达了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特征、功能或特征的了解,则该商标也仅被视为描述性商标。必须就商标所应用的产品,而不是抽象地确定商标是否只是描述性的。这就需要考虑商标在何种情况下使用或打算用于这些产品,以及商标对市场上商品或服务的平均购买者可能产生的意义。
仅仅被视为描述性的商标,如果没有获得的独特性或次要意义的证明,则不能作为商标给予强有力的保护。次要含义表示,虽然标记正面描述商品或服务,但消费者将商标识别为具有指示功能的来源。一旦可以证明描述性术语或短语已达到此”第二含义”,即开发可保护的商标。次要意义可以通过长期使用,或大量的广告和宣传来实现。次要含义的获取通常通过消费者调查得到证明,这些调查表明消费者将商标识别为品牌,如”FORD”,而不是描述性术语,如”可靠”。
IRONHAWK TECHNOLOGIES, INC. 诉 DROPBOX, INC., 18-cv-01481 (C.D.CA 2018) 是一个涉及商标,由于它被认为只是描述性的,因此不符合保护标准的案件。 本案的原告是销售各类数据服务的政府承包商。 原告使用短语”SmartSync”为其软件产品之一打上品牌。 软件产品在设备之间同步数据。 被告是一个云存储服务提供商,允许使用在互联网上备份他们的文件。 被告服务的一个功能称为”智能同步”。 原告起诉被告商标侵权,声称被告使用”智能同步”一词造成消费者混淆原告和被告的产品。 被告请求作出即决判决。
法院审查了若干因素,并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即决判决。 法院指出,对特定商标的保护程度取决于商标的概念和商业实力,而较强的商标则受到更多的保护。 原告产品执行”同步、复制和分发”数据的任务。 根据该法院认定,”SmartSync”标记似乎是描述性的。 原告没有提出获得性次要意义的证据。 被告提出证据,证明”智能同步”用于从护肤霜到汽车的产品。 法院的结论是,原告的弱分有权得到很少或根本没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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