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出的美国商标规则

新提出的美国商标规则

美国的商标法受州和联邦两级的管辖。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州和联邦级申请商标注册。由于世界的相互关联的性质,大多数产品的商标所有者不会在50个州的每个州注册其商标。商标所有者通常关注与美国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因为国家商标注册将重复联邦商标注册的许多特征。美国联邦政府处理商标注册的机构是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当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机构想要改变其规则时,该机构必须在联邦登记处公布新的提议规则,以便公众有机会发表评论。联邦机构的规则或法规与法律不同,联邦机构的规则从属于法律,但法律和规则都是可执行的。

2018年5月30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一些新的商标注册提议规则。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建议修改商标案件实践规则和申请实务规则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有关议定书”,授权电子申请商标申请和提交与商标申请和注册,并要求指定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以接收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信件。该提议的规则将进一步推进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信息技术战略,以实现完整的端到端电子处理与商标相关的提交,从而通过促进电子文件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并减少处理错误来提高管理效率。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建议修改“联邦法规”第37条第2和第7部分的规定,要求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电子申请系统对基于第1和/或商标法第15条第15款1051和1126,以及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交的关于申请或注册的提交材料。该电子申请要求将包括对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办公室行动和其他信函的所有回应。

拟议修改规则的原因是,尽管99%的商标申请是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的,但只有87%通过电子方式提交。 12%的差异仍然涉及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交的书面材料以完成商标注册流程。

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实施了申请费结构以鼓励使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电子文件商标申请的费用将保持不变,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提交文件都会导致更高的费用。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还允许商标申请包括通信电子邮件地址,并要求提供实际邮寄地址。目前,如果电子邮件不符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将纸质副本邮寄给申请人。新规则将要求实体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发给商标申请人的电子邮件失败,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将不会邮寄纸质副本。新规定将要求商标申请人检查商标电子申请系统以获取未通过电子邮件收到的更新信息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回复。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在商标电子申请系统出现核实问题时已经延长了期限,并将继续按个别情况批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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