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根据“美国版权法”,对另一部影片评论衍生作品或转型作品?

是否根据“美国版权法”,对另一部影片评论衍生作品或转型作品?

在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流行流行风格是评论视频或反应视频。反应视频的基本公式是原始视频和观看原始视频的人员。观众和观看者之间的互动程度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观看原始视频的人可能只是通过用笑声或怀疑的小物质表达情感来反应,该人可以对原始视频中发生的事情发表意见,并且原始视频可以被编辑以用于戏剧性或喜剧效果。无论您对反应视频的类型有何看法,爱他们或讨厌他们,反应视频会引发一些有趣的版权问题。

使原始视频的创建者在原始视频上具有版权是一个安全的假设。因为法律中的一切都是非常具体的,因此可能会出现原始视频可能不会受到可执行版权的情况,例如创作者将原始视频发布到互联网的许可方案,允许其他人自由重用和发布原始视频或原始视频本身是另一版权作品的衍生物。为了本文的目的,我们假设原始视频的创建者对原始视频具有有效的版权,并且版权不会受到任何其他复杂性的影响。

那么问题就是反应视频对原始视频的使用是衍生的还是变形的。请参阅我们以前的文章如果您不熟悉美国版权法中的变革性作品和衍生作品之间的差异,美国版权法中的转换与衍生作品之间有什么区别

最近涉及这个问题的一个案例是Hosseinzadeh v。Klein 16-cv-3081(KBF),它被带到纽约的美国地方法院。在这种情况下,Kleins被Hosseinzadeh所控侵犯版权。克莱因斯是流行的反应视频创作者。克莱因斯创造了一个反应视频,使用Hosseinzadeh声称版权的原始视频。克莱因斯反应视频涉及Kleins观看Hosseinzadeh的视频,克莱因斯(Kleins)对原始视频进行评论,并编辑了喜剧影片的视频。 Hosseinzadeh起诉Kleins声称侵犯版权。 Hosseinzadeh指出,除了别的以外,因为克莱因斯在他们的反应视频中使用了大部分的原始视频,所以克莱因斯视频是一个衍生作品。
法院与克莱因斯(Kleins)交涉。法院认定,克莱恩斯使用侯赛因扎德的原创视频是trasformative,是合理的使用,因此没有侵犯侯赛因扎德的原始视频的版权。法院对为了确定合法使用是否适用于侵犯版权的情况而应考虑的因素进行了详尽的审查。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法院认为“虽然没有因素是独立决定性的,但公正使用调查的核心是第一个因素 – 无论使用是通过增加新的东西,具有进一步的目的或不同的性质来改变的。这项调查是为了看看新作品是否只是取代了原创作品的对象,还是增加了一些新的东西,其目的或不同的特征,用新的表达,意义或信息来改变第一个。“法院发现尽管Kleins使用了原始视频的很大一部分,但Klein的补充说明足以将反应视频转换为不侵犯原始视频的版权的程度。
弄清楚反应视频是衍生作品还是转型作品可以是一个复杂的分析。如果您对与反应视频有关的版权问题有疑问,请咨询一位精通版权法律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