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诉讼的原告可以收回是多少费用?RIMINI诉ORACLE

版权诉讼的原告可以收回是多少费用?RIMINI诉ORACLE

版权是授予作品的创作者的一组专有权利。美国版权法使用“作者”一词来描述可以为其作品获得版权保护的大多数创作群体。根据美国版权法的规定,艺术家、音乐家、摄影师和计算机程序员都属于作者的范畴。当这些从事创造性工作的创作者创造出新作品时,作者就获得了该作品的版权。版权可以向美国版权局注册,以获得额外的权利,但此非获取版权的必要流程。版权人享有复制、发行、表演、展示、传播、制作以原作为基础的衍生作品的专有权。如果版权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试图行使这些专有权中的一项,可被视为侵犯版权。著作权人可以对已经发生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并取得经济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是版权法关注的重要方面。虽然有些版权所有者可能会在通过法律诉讼惩处侵权者时得到道德上的满足,但大多数人都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作为目的进行诉讼。版权所有者通常会提起版权侵权诉讼,因为侵权行为实际上是从版权所有者的口袋里掏钱。版权所有者提起版权侵权诉讼的目的是要把损失的钱拿回来。如果提起诉讼的成本高于版权所有者希望在审判中获胜的判决,那么提起版权侵权诉讼在经济上就没有意义。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在《美国法典》17卷504节和505节中均有规定。504节规定了给予原告方的实际损害赔偿和法定赔偿。实际损害赔偿是指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害,以及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而但从侵权的法定损害赔偿最高可达15万美元。505节规定了原告方可以获得维权成本和律师费用。律师费的定义相对容易理解,但维权成本的定义却比较模糊。法律概念上的含糊不清导致了不同巡回法院之间对于什么可以被认为为为“维权成本”有不同意见。一些巡回法院将维权成本解释成所有的有官司引起的费用由侵权方承担,其他巡回法院将维权费用定义为六个类别特定类别,参看《美国法典》28卷1821节和1920节。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版权侵权诉讼中胜诉的一方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回答这个问题的案例是 RIMINI STREET INC.诉. ORACLE USA INC., 17-1625 (U.S. 2019)。该案件涉及软件出版商和软件转售公司之间的纠纷。在认定Rimini Street侵犯了多项Oracle版权后,陪审团判给Oracle以赔偿金。 另外,经过判决,地方法院还判给Oracle以维权支出的成本和费用,其中包括1280万美元的诉讼费用,涵盖如专家证人,电子查验和陪审团咨询等费用。 在肯定这一1280万美元的额外赔偿时,第九巡回法院承认,它涵盖了六类费用中未列入的费用,这六类费用是通常情况下联邦法规授权地区法院可裁定的费用。 尽管如此,法院仍认为该裁决是恰当的,因为“版权法”赋予联邦地区法院酌情裁判的权利,法院可以向版权诉讼中的当事人判赔“全部费用”,《美国法典》17卷504节。 被告已经就该判决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认为,可以判赔的维权成本为法律规中规定的六个类别,参看《美国法典》28卷1821节和1920节。 法院指出,国会可以授权超出一般法规的裁决,但法院可能不会在未经国会授权的情况下扩大维权费用的定义。 505节所规定的可以授予“全部维权成本”,并未将维权成本的定义扩展到超出《美国法典》28卷1821节和1920节中所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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