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反悔原则的应用。WILSON v. MARTIN

禁止反悔原则的应用。WILSON v. MARTIN

专利是授予新发明的发明人的一套专有权利。发明者获得专利的步骤被称为专利申请程序。专利申请程序是一个合作的、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专利申请人及代理人与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合作,解决与一项发明的是否能够授权的问题。

专利申请程序通常从发明者选择专利代理人开始。专利代理人将审查发明以确定获得专利的可能性。专利代理人随后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将指派审查人员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的代理人与被审查员定期沟通,直至专利被授予或被审查人员拒绝颁发专利为止。

专利申请程序中,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审查员之间的任何通信都必须谨慎。这是因为所有通信都会在授予专利后保存下来。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时所作的陈述,不得自相矛盾。司法禁止反言原则,禁止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时提出一个论点,在申请结束后又提出相反的论点。

司法禁止反悔原则规定,如果一方成功地在法律程序中敦促某一特定立场,则在其利益发生变化的后续程序中不得采取相反的立场。在决定是否适用司法禁止反悔时,法院通常会考虑几个因素,包括(1)一方较晚的立场是否与其较早的立场“明显不一致”;(2)法院是否已接受当事方先前的立场,以致接受其“在后来的诉讼中所持的前后不一致的立场会造成第一或第二法院被误导的印象”;(三)改变立场的一方“如果不被禁止,是否会获得不公平的优势或对对方造成不公平的损害”。

WILSON v. MARTIN, 2018-1980 (C.A.F.C. 2019)是一个案例,它说明了司法禁止反言可能造成的陷阱。威尔逊对马丁提起干涉诉讼,使他对美国宪法的某些主张无效。美国专利号8,809,044如预期或明显不可专利。该专利涉及在一种设备中培养动物细胞,该设备具有可渗透气体但不可渗透液体的膜。干扰程序转到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他们站在马丁一边。

该案围绕着一项现有技术,即美国专利号为6,759,245(“墨粉”)的技术展开,该技术涉及在设备中培养动物细胞。专利审查员在专利审查时提出了异议,马丁解释了现有技术不适用的原因。威尔逊声称,马丁关于245年专利不是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的现有技术的解释与专利审查期间提出的论点是相反的。

威尔逊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理由是马丁的论点被司法禁止反悔。联邦巡回法庭站在马丁一边。联邦巡回法院指出,墨粉图8b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被马丁引用,在干扰程序中墨粉图8a被引用。在专利审查过程和干涉程序中所做的陈述与现有技术的不同方面有关,因此委员会在发现司法禁止反悔不适用方面没有犯错。

虽然马丁胜诉了,但重要的是,专利申请人必须谨慎地对专利审查员做出所有的回应,因为这些回应永远与专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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