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对不符合专利保护条件的及时发票付款采取折扣。FAST 101诉CITIGROUP案
系统对不符合专利保护条件的及时发票付款采取折扣。FAST 101诉CITIGROUP案
专利是授予新的、有用的、不显而易见的发明的发明人的一套专属权利。 在美国,发明人通过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提交专利申请获得专利。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发明人就会被授予发明专利。 专利赋予其所有人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该发明的专属权利。
专利被授予后,它仍然可以被宣告无效。 专利无效的理由之一是发明所涉及的主题。 任何新的和有用的工艺、机器、制造或物质的组成,或其任何新的和有用的改进,都可以授予专利。 这一要求在美国专利法35 U.S.C.§101中得到了阐述。 对于符合专利条件的主题,也有一些司法创造的例外,即自然法则、物理现象和抽象思想。 如果法院的判例改变了这些司法创设的例外情况的定义,那么过去已经授予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基本经济实践不具备专利资格,因为它们是抽象思想。Alice Corp. Ltd. v. CLS Bank Int. Ltd. v. CLS Bank Int’l, 573 U.S. 208 (2014)阐述了确定涉及抽象思想的专利是否符合专利保护条件的现行测试。 爱丽丝测试的第一步是确定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指向一个专利不合格的概念,比如抽象想法。 如果第一步为真,那么每个专利权利要求既要单独审查,又要 “作为一个有序的组合 “进行审查,以确定附加要素是否 “将权利要求的性质 “转化为专利合格的申请。 理解爱丽丝测试的应用方式是很难掌握的,因此研究案例先例是很有帮助的。
FAST 101 PTY LTD.诉CITIGROUP INC.,2020-1458(C.A.F.C.2020)案展示了一个案例,根据《美国法典》第35章第101条,涉案专利被认定为不合格而被驳回。
原告拥有其五项专利。美国专利号:8,515,867(’867专利)、8,660,947(’947专利)、8,762,273(’273专利)、9,811,817(’817专利)和10,115,098(’098专利)(统称主张专利)。这些专利有一个共同的书面描述,并且都涉及 “一般来说,涉及数据处理系统,更具体地说,涉及电子交易和结算系统”。这些专利描述了一种无发票的交易系统,该系统为客户创造了在预定的时间内(如结算期)向供应商付款的激励措施。该系统可以使客户在向供应商下订单时获得折扣,以换取立即付款。
原告对被告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侵犯了专利的所有权利要求。 针对原告的投诉,被告根据Fed.R.Civ. R. Civ. P. 12(b)(6)提出驳回动议,理由是原告未能提出可据以给予救济的权利要求,并辩称根据《美国法典》第35章第101条,所有主张的权利要求都是不符合专利要求的主题。 地区法院批准了驳回的动议,因为它认为这些专利是针对一种结算系统的抽象想法,即为早期付款提供折扣。 地区法院还驳回了原告修改申诉的请求,因为地区法院认为修改申诉是徒劳的。 原告于是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巡回法院对案件的驳回进行了重新审查。联邦巡回法院适用爱丽丝步骤一,认定权利要求针对的是一种采用提前付款折扣的结算系统的抽象概念。原告所声称的提高效率和减少浪费的改进,仅仅是在计算机系统上应用该抽象思想的副作用。 根据爱丽丝第二步,联邦巡回法院的结论是,该权利要求并没有叙述任何创造性的概念,使其符合专利资格。 关于拒绝修改许可,联邦巡回法院指出,原告没有提出任何指控或事实来证明他们的案件不是徒劳的。 基于这些结论,联邦巡回法院确认了地区法院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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