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照片加标签是侵犯版权还是合理使用? VHT v. ZILLOW
版权授予其所有者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复制、发行、表演、展示和制作派生作品的专有权。如果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人未经许可试图行使其中一项权利,则可被视为侵犯著作权。版权授予其所有者对版权所涵盖的作品的控制权,但是这种控制权有限制的。对版权授予的权利的一个重要限制就是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版权法中的一项原则,它允许有限地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素材,且无需事先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如果原告指控被告侵犯版权,被告可以声称侵权行为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素材属于一种合理的使用。在美国,法院在决定合理使用辩护是否有效时会考虑几个因素。一般来说,考量合理使用的四个因素为:(一)使用目的和性质;(二)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性质;(三)所提取部分的数量和实质,以及(四)使用对潜在市场的影响。
法律是一刻不停追赶技术的发展。美国版权法制定于互联网进入普通家庭之前,因此,很难判断互联网上的一项活动是否构成侵犯版权。许多互联网公司的经营原则是“快速行动,打破常规”。这一原则鼓励运营者突破技术和法律的模糊界限。当法律无法明示时,细查法院判例有助于了解法院如何在具体的案情下解释法律。
VHT, Inc. v. Zillow Group, 17-35587, 17-35588 (9th Cir. 2019)案,涉及在互联网上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照片这一法律问题。本案的原告是美国最大的专业房地产摄影工作室VHT。原告将其照片授权给房地从业者。本案的被告是Zillow,一家在线房地产售卖平台。被告透过爬虫技术及用户提交的资料,取得有关物业的照片,而这些资料已刊登在Zillow的网站上。Zillow网站上的一些照片包括VHT拥有的版权照片。VHT对Zillow在其网站上使用VHT照片的行为提出直接和间接侵犯版权的指控。
Zillow网站的“Digs”部分由从列表平台部分选择的照片组成,Zillow版主使用各种标准(房间类型、风格、成本、颜色)对这些照片进行标记,以使其可搜索。Zillow认为,在网站的“Digs”部分使用这些照片是合理使用。在一审中,地方法院驳回了Zillow的合理使用辩护。陪审团只考虑Zillow对这些照片的“复制、裁剪和缩放”是否合理使用。陪审团对VHT公司主张直接侵权行为作出了裁决,同时法院拒绝了Zillow的动议。Zillow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面临主要问题是,给照片加上标签,使照片可以在网站上搜索,是否具有变革性和合理的用途。第九巡回法院将Zillow对照片的使用与一般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区分开来,后者被认通常为是合理使用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指出,互联网搜索引擎被认为具有变革性,因为它们显示来自整个互联网的结果,并将用户引导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来源,通常只显示原创作品的缩略图。相比之下,Zillow只显示存储在其网站上的结果,通常情况下,Zillow使用的完整图像和目的与被告相同,即精巧地描述房间和地产。由于Zillow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不具备变革性,第九巡回法院不在此案适用合理使用。其余的三个考量因素没有扭转这一决定。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同意地方法院的意见,认为仅仅给照片加上标签不属于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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