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法中的现有技术是什么?

美国专利法中的现有技术是什么?

专利是授予发明人的一组专有权利,以交换对发明的详细公开披露。专利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奖励那些与公众分享他们创新想法的发明者。为了获得专利,发明必须是新颖的,不明显的和有用的。新颖的,非显而易见的和有用的术语似乎具有直接的定义。在专利法中,术语具有非常具体的含义,可能与字典定义不完全匹配。无论是新颖的还是非显而易见的发明都是围绕着现有技术中已知的。如果在现有技术中描述了发明,那么本发明将不具有专利资格,因为本发明可以被认为是显而易见的或者不是新颖的。

简单地说,现有技术是任何证据表明你的发明是已知的,但是如上所述,字典定义并不总是与法律定义相匹配。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美国专利法如何定义现有技术? 35 U.S.C. 102定义了被认为是现有技术的内容。

应该指出,“美国发明法案”修改了现有技术的定义。 “美国发明法案”于2013年3月16日生效。就本文而言,将讨论现有技术的新定义,但如果您拥有2013年3月以前提交的专利申请,则应查看现有技术的旧定义。

35 U.S.C. 102(a)规定,任何人均有权获得专利,除非 –

(1)要求保护的发明在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有效提交日期之前获得专利,以印刷出版物描述或公开使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要么
(2)要求保护的发明在根据第151条发布的专利中,或者在根据第122(b)条发布或视为公布的专利申请中描述,其中专利或申请(视情况而定)指定另一发明人,在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有效提交日期之前有效地提交。

35 U.S.C.中描述的不同的活动和出版物102(a)(1)和35 U.S.C. 102(a)(2)被认为是阻止专利申请获得批准的现有技术,但是35 U.S.C. 102(b)规定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仍然可以授予专利申请。

35 U.S.C. 102(b)例外─
(1)在本发明的有效提交日期之前披露1年或1年以上。 – 在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有效申请日期之前1年或更少的公开不应当是根据(a)的要求保护的发明的现有技术, (1)如─
(一)披露是由发明人或者共同发明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者间接向发明人或者共同发明人取得的;要么
(二)披露标的在披露前已经由发明人或者共同发明人或者其他人发明人或者共同发明人直接或者间接披露的主体事项进行了公开披露。
(2)在申请和专利中出现的披露 – 如果披露不是根据(a)(2)款要求保护的发明的现有技术,
(一)披露的标的是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或者共同发明人获得的;
(二)在根据第(a)(2)款有效提交此类标的之前,披露的标的事项是由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或其他获得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披露的标的的其他人公开披露的,或联合发明人;要么
(C)所披露的主题和所要求保护的发明不迟于要求保护的发明的有效提交日期,由同一个人拥有或承担转让给同一个人的义务。

直接阅读法律有时是困难的,所以让我们举一些例子来帮助解释法律。

如果发明人将其发明出售给公众,则根据102(a)(1),这将被视为现有技术。如果在发明的一年内申请专利,发明人仍然可以获得发明专利。

如果另一个人在102(a)(1)下的科学期刊中描述了该发明,则该发明将被认为是现有技术。如果第三方从发明人处了解发明,发明人仍然可以获得专利,发明人在科学期刊发表一年内提出专利申请。如果发明人没有将该发明告知第三方,则该例外情况不适用。

如果另一人提交了在美国发表的专利申请,根据102(a)(2),将被视为现有技术。但是,如果发明人首先提出了他的专利申请,那么根据102(a)(2),它不会被认为是现有技术,或者如果发明人在102(b)(2) )(A)。

确定什么被认为是现有技术可能是棘手的。 最好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在您提交专利申请前帮助分析可能被视为现有技术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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