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法中的变革与衍生作品有什么区别?
美国版权法中的变革与衍生作品有什么区别?
版权是对作品创作者的法律保护。创作者可能是画家,雕塑家,摄影师,音乐家,作者或许多其他创意职业之一的成员。版权允许创作者阻止其他人复制作品。经常创作者受其他创作者的作品的启发。当创作者被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创作作品时,并没有包含原创作品的元素,所以新作品不会侵犯原作品的版权。这是因为版权法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
例如,如果艺术家创作了一幅树的画作,则版权仅延伸到艺术家的绘画中。其他人可以自由地为树创作自己的画,而不会侵犯艺术家的版权。然而,如果摄影师拍摄了画家的画作,那么这幅画的照片就会侵犯艺术家的版权。这张照片只是复制了没有附加值的画。因此,摄影师的画面是艺术家绘画的衍生作品。
衍生作品是基于或衍生自一个或多个现有作品的作品。普通的衍生作品包括翻译,音乐安排,文学作品或戏剧的电影版本,艺术复制品,细节和预先存在的作品的缩写。另一种常见类型的衍生作品是编辑的前期作品的“新版”
修改,注释,阐述或其他修改总体上表示原始的工作。
如果摄影师向照片添加了一些东西,使它不仅仅是一幅画的照片,所以摄影师可以获得照片的版权,但只有摄影师为照片添加了一些艺术价值。但艺术家仍然可以声称该照片侵犯了艺术家的版权,因为版权是专有权。版权不授予摄影者出版画的权利,版权允许摄影者排除他人出版照片的权利。由于艺术家对原作作品有着作权,所以艺术家可以排除摄影师的出版照片,因为它是衍生作品。
如果照片可以显示为变革性作品,摄影师可以获得超过艺术家在画上的版权的照片的版权。如果发现一项工作具有变革性,那么将原版权作品的使用视为合理使用,变革性作品不侵犯原创作品创作者的版权。
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是法院在确定合理使用是否适当和适用的辩护时必须考虑的四个要素:(1)作品的目的和性质,(2)版权作品的性质,(3)与版权作品整体有关的部分的数量和实质,以及(4)使用对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1976年版权法”第107条描述了符合合理使用目的的某些类型的作品,如批评,评论,新闻报道,教学奖学金或研究。在考察目的时要考虑四个因素。法院将侵权衍生作品视为转变合理使用,要求新作品必须取代原作品的对象,以新的表达,意义或信息改变原作。一个衍生作品只是一个新的原创作品。
根据法庭的具体情况确定弥补衍生作品与变革作品之间差距所必需的变革量。
要简单地重申这些要点:
衍生作品可能受版权保护,但侵犯原作品的版权。只是将作品转化为不同的媒介或改变表达作品的语言是衍生的。
变革性作品是有版权的,不侵犯原作品的版权。要将原创作品转化为新作品,必须添加新的创意表达。
衍生作品与变革作品之间的区别是一个事实上的具体分析,许多人都很难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变革性作品与版权法中的衍生作品的区别,最好咨询专门从事版权法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