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争夺商标的旗舰。 AMERICAN v. DELTA

航空公司争夺商标的旗舰。 AMERICAN v. DELTA

商标是消费者与产品制造商相关联的东西。 传统上,商标被视为一种符号、单词或短语,但任何向消费者发出产品制造商身份信号的商标保护都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 在美国,商标权来源于在商业中使用商标。 商标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以加强与商标相关的权利,但注册不需要商标用户获得商标的主张。

在商业中使用商标的第一人被视为商标的高级使用者。 随后使用商标的用户被视为初级用户。 如果初级用户使用商标的方式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生产商的身份产生混淆,而该产品可能被视为商标侵权。 商标高级用户可以提起诉讼,以停止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已经发生的商标侵权。

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受到某些限制。 这些限制之一是合理使用。 商标合理使用有两种形式,即名义合理使用和描述性合理使用。 名义合理使用是指使用商标是指由商标所有者生产的合法商标产品。 描述性合理使用是使用商标以普通的描述性方式描述产品。描述性合理使用允许使用商标来描述产品,而不是作为商标来指示产品或服务的来源。 当一个词除了作为商标的次要含义外,还有描述性的含义。

美国航空公司,INC.诉DELTA AIR LINES,INC.,19-cv-01053(N.D.TX 2019)是一个涉及描述性合理使用辩护的案件。 自 20 世纪 30 年代以来,原告一直使用一系列联邦注册的”旗舰”商标,其中包括商标”旗舰”、”旗舰休息室”和”旗舰套房”(”旗舰商标”),以描述头等舱和商务舱乘客的优质航空旅行服务。 原告声称,旗舰商标作为美国高级机上服务和其他旅行服务的唯一来源标识符。

2017年年中,被告开始使用”旗舰”一词来指代其某些特定市场的飞机。 2018年12月,被告开始在广告中将部分飞机的内饰作为旗舰产品。 2019 年 1 月,被告在机场开设了几个新的客户休息室,这些休息室被称为”旗舰达美天空俱乐部”。

原告认为,被告增加其休息室、航班、高级内饰和机上服务的品牌,其术语为”旗舰”、”旗舰”和”旗舰”,这很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乱。 原告还认为,被告故意使用FLAGSHIP商标来获得市场份额。原告于2019年12月对被告提起诉讼,以保护其在FLAGSHIP商标上的利益。

被告尚未答复申诉,但很容易预测被告会声称其行为是描述性的合理使用。 旗舰的字典定义是”特定组织拥有或生产的最佳或最重要的产品”。 被告将声称,它使用术语旗舰来描述其最好的产品,而不是建议与原告的产品。 法院认为这一论点的说服力取决于双方律师陈述案情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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