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监测专利部分无效。EMERSON v. SIPCO
要在美国获得专利,发明者必须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提交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将由USPTO的审查员进行审查。审查员将审查专利申请,以确保专利申请中描述的发明符合授予专利的所有标准。审查员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审查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在特定日期之前以任何形式向公众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与专利的原创性要求有关。
如果在现有技术中描述了专利申请,或者在现有技术中描述的内容已经揭示专利申请,那么审查员将给专利申请人一个修改专利申请的机会。如果没有发现相关的现有技术,或者专利申请人能够修改专利申请以避免使用现有技术来满足审查员的要求,那么该专利就可以被授予。
即使专利授权,专利也会被再次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审查是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进行的一项审判程序,基于。由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组成的现有技术,审查一项专利中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当事人之间的审查不是由委员会主导的,请求人必须证明其能够说明权利要求无效。可以提交的证据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专利或印刷出版物,以及可以解释这些出版物的专家证词。经过双方审查后,委员会可能会决定专利权的全部或部分无效。
EMERSON ELECTRIC CO v. SIPCO,LLC,2019-1301(C.A.F.C. 2020)案件中,双方都对委员会的决定不满意。
本案主要针对美国编号6,437,692的专利“远程设备监控系统和方法”( 692专利)。该专利涉及一种用于监视、报告和控制远程系统的计算机远程操作系统。这项专利涉及了所有连接到互联网的传感器监控系统。
请愿人基于三种不同的理由要求对专利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审查。请求人引用的现有技术的主要内容是2000年9月26日发布的名为“广域遥测”的美国专利6,124,806(“Cunningham”)。Cunningham专利涉及“电,气自动抄表领域,水表和其他系统”,包括可以通过无线传输与数据收集模块进行通信的系统。
PTAB在2018年确定,请求人未能以足够证据证明其前提出第一理由和第二理由可以说明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要求。但是,PTAB认为,根据Cunningham专利的内容,请求人的第三个理由主要内容为,692专利缺乏创造性,因此不应授权。 PTAB认为,应将“低功率射频(RF)信号”和“低功率RF信号”的术语应当赋予其“字面意义”或“被解释性为其应该涵盖发射低功率信号的发射器/收发器。”双方均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巡回法院审查了PTAB的决定。联邦巡回法院在审查中考虑了Cunningham的公开内容。联邦巡回法院同意PTAB在基于请求人第二理由的审查结论,即Cunningham未能公开“控制信号”和“翻译”限制,因此PTAB决定认定692专利是可以被授予专利的。关请求人提出的第三个理由,被请求人认为“低功率传输”应表示有一定限制范围的RF传输。联邦巡回法院认为PTAB正确地解释了“低功率传输”的“原本和常规含义”,基于这些认定,联邦巡回法院认为PTAB的决定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和肯定。
翻译由:
如果您对本博客的作者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