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布建筑法规是否侵犯了版权? ICC诉UPCODE
重新发布建筑法规是否侵犯了版权? ICC诉UPCODE
版权是授予创作原创作品的人的一组排他性权利。 版权赋予作者根据原作复制、发行、表演、展示、传输和制作衍生作品的专属权利。如果版权所有者以外的人试图行使这些排他性权利之一,可被视为侵犯版权。
授予版权所有者的独占权不是无限的。合理使用是版权法的一个要素,它为被告免除了侵犯版权的责任。合理使用之所以存在,是版权法旨在促进艺术和科学的进步,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东西是促进进步的用途。法官在合理使用辩护中考虑的四个因素是:(1) 您使用的目的和性质 (2) 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性质 (3) 所占部分的数量和实质性,以及 (4) 使用对潜在市场的影响。
即使美国政府授予版权,政府也不保留其作品的版权。根据美国版权法的定义,美国政府的作品是”由联邦政府官员或雇员准备的作品”,”作为该人公务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根据《版权法》第105条,此类作品无权根据美国法律获得国内版权保护,因此属于公共领域。
美国政府有各种各样的法律和法规。更改这些法律和法规可能非常耗时。当政府希望规范和行业时,通常将标准的行业定义纳入法规中。消防代码、电气代码和建筑标准等由定义最佳行业实践的行业专家团队定义。这些行业组织在创建标准书时有权获得版权保护。然后,当一项法律或法规采用由私人部分制定的标准时,重新发布该法律是否侵犯了版权?
国际代码理事会,INC.诉 UPCODES,INC.,17-cv-6261(S.D.NY 2020)是一个涉及这个问题的案例。
原告开发用于建筑行业的模型代码。 原告制定了许多不同的法规,这些法规已被地方政府广泛采用,作为新建筑必须遵循的标准。 原告提供免费的、只读的对已开发的材料的访问,并许可其开发的材料,如培训材料。
被告,是一家初创公司,旨在为建筑、工程和建筑行业使用的材料提供方便的在线访问。被告在不同时间逐字转载了州或市政府通过的法律的国际商会法典的逐字副本。 被告还向付费订阅者提供ICC代码的版本,这些代码在未通过成为法律的示范代码的红线部分中描述。 这允许用户快速记录模型代码与市政当局采用的代码版本之间的差异。
原告起诉被告复制和分发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在庭审中,原告和被告都提出有利于他们的即决判决。 法院的结论是,在公共领域和合理使用中作为法律通过的《国际刑院法典》有利于被告,因为向公众传播已颁布的法律具有变革性。 关于将通过的法律与被告公布的版本进行比较的《国际商会法典》的红线版本,法院又审查了每个合理使用因素。 第一个合理使用因素对任何一方都不利,因为向付费客户分发未颁布法律的文本并不是变革性的。 第二个因素赞成合理使用,因为国际商会守则主要是事实。 第三个因素与合理使用有关,因为被告可以在不纳入国际商会法典中未作为法律的部分的情况下教育公众。 被告的行为如何影响ICC代码的市场也不清楚,因此第四合理使用因素对任何一方都不利。
法院拒绝准予任何一方的即决判决动议,因为案件事实并不明显偏袒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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