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敏跟踪系统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是显而易见的。IN RE: KAVANAGH

食品过敏跟踪系统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是显而易见的。IN RE: KAVANAGH

要获得美国发明专利,发明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批准专利申请,发明必须满足美国专利法的所有要求。 发明必须满足才能获得专利的要求之一是,发明不能明显。这似乎是一个简单的要求,但”显而易见”一词在专利法中具有特殊的定义。

《美国法典》第 35 条第 103 条下的明显性是基于事实基本结论的法律问题。这些基本事实发现包括:(1) “以前艺术的范围和内容”,(2) “前一种艺术与有争议的主张之间的差异”,(3) “相关艺术中普通技能的水平”,以及 (4) 存在二次考虑的证据,如”商业成功、长期感受但未解决的需求、他人的失败”和意想不到的结果。

发明是否明显是基于以前艺术和具有普通艺术技能的人的客观检验。 先前的艺术是特定技术领域所有知识的总和。 研究论文、授予专利、专利申请和其他形式的印刷出版物都是以前艺术的例子。 艺术中普通技能的人是假设的人,在发明时被认为知道相关的艺术。

发明是否明显可能是一个复杂的分析,因此,审查判例法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法院如何适用显而易见的标准。

在RE:科琳M.卡瓦纳,2020-1931年(C.A.F.C.2021)是一个例子的情况下,发明家无法克服的决心,她的发明是显而易见的。

本案开始于提交美国专利申请第14/172,818号,题为”获取有关产品的批次信息的系统和方法”。 本发明旨在”在购买和/或食用时为主要食品过敏原提供检测结果”,以”帮助食品过敏和不耐受的消费者避免交叉接触对健康产生负面影响”。’818应用程序解释说,食品过敏是普遍存在的,并可能危及生命,但尽量减少食品交叉接触的努力是自愿的,并因公司而异。

专利审查员发现,从之前的三件艺术品来看,申请是显而易见的。美国专利申请号 2015/0186966 (”Holman”),它教授一种为消费者准备定制食品和包装的方法,以满足他们的饮食需求和偏好。美国专利申请号 2013/0233919 (”van Waes”),其中披露使用数据矩阵代码(如条形码)来跟踪和跟踪食品。 此外,美国专利申请第2008/0085343号(”Petty”)披露,在制造过程中准备了低过敏性食品棒和食品棒的测试批次,以确保它基本上排除来自”大8″过敏原(乳制品、鸡蛋、贝类、大豆、鱼、花生、坚果和小麦)的化合物。

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确认了审查员的拒绝。 PTAB解释说,霍尔曼披露了制造更安全食品的大部分声称步骤,范威斯披露了获取和传输有关食品的数据,佩蒂披露了测试该批”交叉接触,说测试发生在制造期间或之后。 发明人随后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巡回法庭确认拒绝。 PTAB得出了足够的事实结论来支持其明显的结论,这些发现得到了大量证据的支持。 该应用程序只是重新排列了食品制造、包装和测试的旧方法。 关于所有者提交的旨在证明不明显的新闻文章,联邦巡回法院同意PTAB关于结论性陈述没有说服力的说法。 文章中收到的对发明的赞扬与申请中声称的功能无关。 出于所有这些原因,联邦巡回法院确认了PTAB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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