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时装品牌被诉未经许可的使用涂鸦作品。ALDO诉KULIG案

高级时装品牌被诉未经许可的使用涂鸦作品。ALDO诉KULIG案
创作者的作品受版权法保护, 因此其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被使用。 世界各国的版权法是比较规范的,因为许多国家都通过了《 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等条约。 每个国家用来执行这些条约的法律略有不同, 但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相同的。
美国版权法赋予作品创作者以有形媒介固定的作品的作品版权。 这意味着,当摄影师拍照、作家写书或画家创作一幅画时, 该作品的创作者将获得该作品的版权。通过在美国注册版权, 可以加强与版权相关的权利,但此非授予版权的必要条件。 著作权人享有复制、发行、展示、 传播和创作以原作为基础的派生作品的专有权。 如果版权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试图行使这些专有权中的一项, 可被视为侵犯版权。
成功的艺术作品能与观众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 许多产品制造商将流行的艺术作品融入产品广告中, 试图将这种情感共鸣从艺术中转移到广告产品中。 厂商希望消费者能在产品旁边看到一件受欢迎的艺术品, 然后因为爱屋及乌而购买该产品。这种做法非常普遍, 许多创作者通过授权他们的艺术作品用于广告而获利。但是, 当广告中的艺术作品未经艺术家许可使用时, 就有可能侵犯作品版权。
在产品广告中常使用的一种艺术形式是涂鸦。 涂鸦的特质是反传统的和挑衅的, 这是也是广告主试图向年轻消费者推销产品时想要的展现的两种品质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广告商认为他们可以在广告中使用涂鸦, 而无需得到创作者的许可。 为什么通常广告商认为没有必要获得在广告中使用涂鸦的许可, 这一点很难找到明确的理由。 也许是因为涂鸦被公开展示在建筑物的外部, 或者因为涂鸦被认为是反文化的, 它不像挂在博物馆里的艺术那样受到尊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涂鸦都具有受版权保护的资格, 未经版权人许可复制广告中的涂鸦属于版权侵权。
CURTIS KULIG 诉THE ALDO GROUP, INC案, 19-cv-01181 (C.D.CA 2019), 是一起涉及广告中使用涂鸦的版权案件。原告Curtis Kulig是一位著名的艺术家、摄影师和插画家。2015年初, 原告在加州卡尔弗市Smashbox工作室大楼的外墙上创作了一 幅壁画(“壁画”),如图所示。这幅壁画受到了艺术界的好评, 因大量正面的新闻报道,这幅壁画很快就出名了。
本案被告是制造鞋履及手袋的制造商,估计年收入为20亿元。 Aldo在网上销售其产品, 并通过全球3000多家Aldo商店进行销售, 其中包括美国的400多家商店。未经原告许可, 被告开始以模特在壁画前摆姿势的照片为重点的广告宣传活动。 这些照片被发布到被告的社交媒体账户上。
原告起诉被告在广告中复制该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将有机会对这些案由作出回应, 但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壁画作品的行为,很难被开脱。 如果在广告中使用这幅壁画之前先取得原告的许可, 被告就不会感到那么多头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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