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 是否为专利所有者提供第二种对知识产权提出上诉的方式?SECURITY PEOPLE诉IAN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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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美国发明法》为美国专利法引入了一些新的创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创新是部分间审查。 间部分审查是在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进行的一项试验程序,审查专利中一项或多项主张的可专利性,其理由仅基于可根据§§102或103提出,且仅基于由专利或印刷出版物组成的当前技术。

在起诉专利申请期间,发明人和专利审查员尽最大努力考虑所有相关的先前技术,但有时相关先验技术被忽视。 如果公众发现一件预期已获得专利的应有技术,他们可以要求对专利进行分部间审查。 分件间审查可能导致专利的一些或所有主张无效。

间部分审查旨在对抗糟糕的专利。不良专利是不应该授予的专利,因为专利申请有缺陷。不同地指出,部分间审查是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撤销错误授予的专利的一种方式。 在部分审查之前,已经授予的专利只能在联邦法院受到质疑,这是一个漫长而昂贵的过程。 Inter 部分审查创造了一个平行轨道,以质疑专利的有效性,该专利比联邦法院的诉讼快得多,成本更低。

专利法并非真空中存在。 美国专利商标局是一个行政机构,受《行政程序法》的遵守。  APA 管理联邦机构制定和发布法规的过程。APA 还涉及其他机构行为,如发布政策声明、许可证和许可证。 如果行政机构在其权限之外采取行动,APA 授予联邦法院审查机构决定的能力。 然后,问题就变成了,APA 是否适用于部分间审查流程?

安全人员,INC.诉IANCU,19-2118(C.A.F.C.2020)是一个处理这个问题的案例。

2003年,安全人员获得了美国专利号6,655,180,”带可调节螺栓的锁锁”。 2015 年,安全人员的竞争对手在因专利侵权而被起诉后,请求对 180 专利的某些索赔进行审查。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起了知识产权制度,并发布了最终书面裁决,认为唯一提起的索赔不可专利。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PTAB的决定。 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此案。

在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证书之后,安全人员向加州地区法院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起诉讼。 申诉称,作为一个行政机构,PTAB违反了《行政程序法》,因为PTAB没有宪法授权剥夺保安人员在180年专利中的财产权。 地区法院以缺乏主体管辖权而驳回了该案,保安人员再次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巡回法院认为,《美国法院法》第35条第141(c)条的案文明确了知识产权最终书面裁决被排除在地区法院司法审查之用。 对PTAB的最后书面决定不满意的部门间审查的一方,可仅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巡回法庭认为,APA不允许对已经有机会进行全面审查的机构决定进行附带攻击。允许专利权人根据《APA》通过诉讼附带攻击知识产权决定,将破坏《专利法》在特定人员要求下通过特定程序进行司法审查的谨慎框架。

根据这些调查结果,联邦巡回法院确认了地区法院驳回该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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